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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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工作职责

来源:  日期:2013-05-10 09:42:23  点击:  属于:工作动态

纪检监察处工作职责

一、纪检

    1负责制定学院纪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了解掌握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协助党委搞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3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信访和举报;负责行风评议意见箱、纪检网箱的管理和对来信的处理工作,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疏通信息渠道,广开言路;调查并协助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4负责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经常性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协助党委搞好学院各部门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5开展对学院政风、政纪情况调查研究;对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纪委提出防范建议和整改措施。
    6协助学院党委做好专项纪检检查工作,并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宣传工作。

    7受理党员、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8协助组织人事部门搞好干部的考察、考核和选拔工作。

    9承办院党委、纪委及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其它有关纪检的工作。

二、监察

    1、根据国家有关监察工作的法规,对学院行政机关各部门(单位)及其行政工作人员和学院任命(聘任)的其他行政人员进行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2、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对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政策、法律及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参加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3、根据上级监察部门和学院的部署,调查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处分的监察决定、监察建议或者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理处分意见。

    4、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和调查群众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检举和控告。受理被行政处分人员的申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做好受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
    5
、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反腐倡廉、依法治校的教育,制定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6、负责对职能部门的工作作风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提出监察建议,敦促整改。

    7、参与校务公开、干部述职述廉、领导班子民主测评等民主监督工作。对学院干部人事聘任、财务管理、招生考试、职称评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要事项等工作进行行政监督。

    8、协助学院加强教育行业作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开展效能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

    9、完成学院领导以及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审计

    1、负责制定学院审计工作计划、学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学院教育事业费、基本建设投资、科研经费等财务收支计划及预算的执行进行审计监督。

    3、负责对与教育事业费、基本建设投资、科研经费及各项预算外资金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对学院财务处上报的财务决算报表进行上报审签和定期审计。

    5、负责对学院内各单位的二级财务预算、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财经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和督促。

    6、负责对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及使用效益审计;对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受理并组织实施对负有经济责任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审计。

    8、负责对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9、承办学院党委、纪委交办的其它有关财务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