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及开学前后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海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将有关规定和要求强调如下:
一、进一步严明纪律,紧盯纠正“四风”重要时间节点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持续抓好纠正“四风”工作,紧盯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开学等重要节点,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拓展监督范围,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蔽”问题,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
二、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建立纠正“四风”长效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在关键节点主动、及时提醒,使每一位同志形成坚决抵制“四风”的普遍认同和自觉行动。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规定,既要当好反对“四风”的宣传者、监督者,更要当好示范者,从严要求自己、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三、强化监督检查,促进纠正四风工作的落实
今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简称“六条禁令”)。各部门、各单位要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和对“六条禁令”的执行情况纳入秋季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重申各项纪律要求,通过检查,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引导教育系统党员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全体教师自觉拒收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在新学期开始之际,展示新气象、新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四、加强执纪问责,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纪检监察处畅通举报监督渠道,严肃查处相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旦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将一查到底,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快查严处,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请你们做好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处报告。
中共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9月7日